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指定宣传媒体
新闻详情
gkongbbs

环保标准将成钢企淘汰与否关键指标

http://www.gkong.com 2010-01-12 14:55 来源: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

  重点信息:9日,工信部就《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》公开征集意见。与传统的以产能设限不同,《办法》对炼钢整个生产环节逐一制定标准,从生产工艺和环保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限制。

  9日,工信部就《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》公开征集意见。与传统的以产能设限不同,《办法》对炼钢整个生产环节逐一制定标准,从生产工艺和环保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限制。

  《办法》与刚刚出台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高度一致。会议提出,要推进节能减排,抑制过剩产能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。工信部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上述表示,说明今后抑制过剩产能的主要路径是依靠“推进节能减排”。为此,《办法》要求,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,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,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。

  除产量限制外,《办法》在多个方面设立了较为明确的指标。在环保方面,规定了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.0立方米,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.0千克等;能耗方面作出最高限额,规定焦化工序能耗小于等于115千克标煤/吨等;在工艺与装备方面,规定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,转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,电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等。

  分析人士指出,由于很多小钢厂已经通过“以大换小”的方式扩大了原有的装备标准,因此在多项规定中,环保和能耗标准将成为钢企淘汰与否最为关键的指标。

  “在提倡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,环保指标会成为决定钢企生死的关键,而小钢厂在这方面绝大多数不能达标。”中国联合钢铁网首席分析师马忠普表示。

  而中投顾问能源行业首席研究员姜谦则认为,总体而言,这些条件较以往的政策更加完善和严格。

  工信部征求钢企准入意见:八成钢企或面临淘汰

  重点信息:工信部昨天开始对《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公开征集意见,根据《办法》,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。

  工信部昨天开始对《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公开征集意见,根据《办法》,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。

  工信部一位官员告诉记者,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大约有300~400家,其中能达到上述准入条件的大约只有80家左右。这意味着全国约五分之四的钢铁企业将面临行业准入“生死劫”。

  而产能规模并非政府对钢铁企业制定的唯一准入条件,《办法》对现有钢铁企业还规定了另外五个准入条件。

  《办法》将公开征集意见至本月16日。工信部官员表示,不排除终稿出现变数的可能。

  一个月前,工信部曾公布组织制定完成《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》,预计该意见也将在近期开始公开征求意见。

  六大准入条件

  《办法》对现有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准入条件,包括产品质量、环境保护、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、工艺与装备、生产规模,以及安全、卫生和社会责任。

  根据《办法》,现有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,且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。

  在环保方面,《办法》要求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,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,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。具体排污指标方面,《办法》要求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,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,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.8千克等。

  在中国提出了碳强度减排目标的大背景下,《办法》对钢铁企业的能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。《办法》要求所有钢铁企业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,并对具体的产品能耗提出了最高限额,例如,作为钢铁行业最核心工序的高炉工序,《办法》要求其能耗不得超过411千克标煤/吨等。

  若将《办法》对钢企的产品能耗最高限额逐项相加人们就会发现,《办法》对吨钢能耗的最高限额仅为0.674吨标煤,甚至比中国政府此前确定的2020年标准还要严格——2005年,中国颁布的《钢铁产业发展政策》要求中国钢企到2020年将吨钢能耗平均降至0.7吨标煤。

  在工艺与装备方面,《办法》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约束性指标。例如,要求企业的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等。

  这个指标也略为“超前”,按照年初公布的《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,中国本打算在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,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,新的准入条件意味着400立方米高炉这个门槛提前一年施行了。

  值得关注的是,针对上述各个“门槛”,《办法》提出,若企业无法满足除生产规模之外的准入条件,则要按照准入条件的要求进行整改,整改无望的企业将被勒令逐步退出钢铁生产。而对于生产规模这一准入条件则无上述限制条件。

  对此,上述工信部官员表示,这主要是为了强调环保、安全、污染等准入条件的重要性,防止各地单纯从规模化合并入手,应对这个新的准入条件。

  根据《办法》,政府将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施行“断炊”,包括不予提供信贷支持、核发铁矿石进口资质,铁矿石进口企业不予供应进口铁矿石等。后两项也意味着,目前中钢协正在与政府部门一起制定的新的铁矿石进口资质标准,也将结合《办法》中的具体规定。

  业界关注实施效果

  对于《办法》,南钢股份董秘徐林昨天告诉记者,此前,政府方面对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标准主要集中在高炉、转炉的规模方面,对企业总体规模的限定还是第一次,这一准入规定对数量上已经上规模、产品质量已经上档次的企业来说是好事,长期来看也有利于整个钢铁业的发展。

  不过,徐林也指出,由于对产能规模的限定主要会涉及到各地一些小企业的利益,所以准入条件是否能落实还要看各地方政府的态度,“毕竟地方政府承担着保证GDP和就业等的压力。”

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昨天接受CBN记者采访时也指出,目前颁布的这一《办法》,后续能否很好地落实和监管才是最重要的,从历年颁布的钢铁产业政策来看,真正执行好难度比较大。

  一家国内大型钢厂的高层对记者坦陈,在目前市场状况下,淘汰落后的难度比去年更大了,因为随着国家4万亿政策的刺激,现在钢厂基本都可以盈利,要想让一些钢厂甘心退出市场,并不容易。而钢铁又是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,地方政府要能够下决心淘汰不符合政策的钢铁产能,也不容易。

  事实上,在《办法》公布前的最近几个月,从国务院到发改委再到工信部,不断通过新闻发布会在高调警告钢铁行业产能过剩,但现实情况却与国家政策南辕北辙。

  国际钢铁咨询机构Steel Business Briefing的最新报告显示,自8月份中国政府宣布三年内暂停增加产能以来,27家中国钢企的32个产能扩张新项目已经开工,预计新增产能为年产3060万吨,多数投产日期在2010年。

  这份报告指出,钢企常常在申请政府批准之前就完成了项目的建设,而更多被要求淘汰落后的钢厂也只是关停一些项目,要重新运转也很容易。

  对于《办法》中除产能规模外的其他五个准入条件,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认为是正确的方向。据记者了解,目前正在修订的钢铁产业政策,对环保和能耗等指标的规定还将大幅提高。另外,在钢铁产业定位、产业集中度、产业布局等方面也将有很多新说法和新变化。



版权所有 中华工控网 Copyright©2024 Gkong.com, All Rights Reserved